成都工业学院财金综合实习基地
共建协议书
甲方:成都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乙方: 成都工业学院计划财务处
甲乙双方在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联合共建本专科生校内培养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1、为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创造本专科培养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环境,甲乙双方决定依托教学院系和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成都工业学院本专科校内实习实践基地,实现资源共享。
2、甲乙双方共同探索教学院系、职能部门联合培养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的新模式,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
3、甲乙双方将共同促进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紧密结合,通过产学研的进一步联合,加速推进财务管理创新,提升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条合作内容与方式
1、甲方与乙方合作建立“成都工业学院财金综合实习基地”,并授牌。主要实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财务辅助服务、金融辅助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代理记账、培训与宣传等。实习岗位包括:财务咨询和接单、公务卡查询、资金管理助理、档案管理助理、科研报销助理、院系财务助理、预算分析助理、决算报表助理、金融服务助理、物资管理助理、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管理咨询等。
2、甲方根据本专科培养方案和乙方人才培养、财务管理以及合作企业需求,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本专科到乙方及其合作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具体人数、实践期限、实践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合作企业如需对公司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甲方应根据乙方合作企业要求制作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培训费用另行协商。
3、甲方学生在乙方进行专业实践期间,乙方与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学生必须服从乙方规章制度的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学生管理规定。
4、因学生自身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专业实践,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专业实践结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学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的专业技能及表现作出鉴定,并提供相关证明。
5、甲方发挥专业师资优势,加强教学院系与职能部门及其合作企业的联合研发,帮助乙方及其合作企业解决相关科研难题,使专业建设与企业、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相关科研合作项目的内容及经费另行协商。
6、甲方依据乙方及其合作企业实际需求,可以与甲方协商开展相应培训服务,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协议。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的本专科毕业生到乙方合作企业工作。
2、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本专科进入基地实践。甲方的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期间,甲乙双方皆应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协商、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学生应该在双方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参与工程实践或研发工作,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学生从事专业实践计划之外的工作。基地每年接纳本专科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纳入教学计划实习的实习期间,甲方派出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实习,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安全管理和生活安排及其它相关事项工作,乙方在条件许可下,尽力为甲方实习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提供协助;假期实习期间,甲方不派全程指导老师,委托乙方相关人员指导、管理学生并给出实习鉴定。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违纪、违法事宜,乙方人员应及时告知甲方。
4、乙方为进入基地专业实践的本专科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工作岗位及必要的生活条件,并按照乙方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助费,但甲方学生在实践、实习期间不享受用人企业的其他福利。甲方学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如因乙方的管理失误、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乙方根据入职匹配的工作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人员需求。甲方及时向学生公布乙方的实践岗位需求,根据乙方要求组织本专科进行专业实践双向选择,选择结束后,由学生、甲方、乙方共同签订专业实践三方协议
6、双方有义务加强学术交流活动,密切人员往来,协作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优先选用和推广对方的科研成果。
7、双方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校内财金综合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和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条保密协定
1、甲方学生在乙方进行专业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图纸、数据、各种形式软件以及其他的商业和/或技术信息 )。
2、甲方及其学生只能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属于乙方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保密信息除外)用于毕业设计与论文方面,并且不能将其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五条其它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若双方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三年。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学校主管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校内外单位展开实习基地共建工作,共建协议和方案必须报甲方备案。如存在损害甲方及学生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调整和改正。
5、其它补充:
1)甲方学生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若有违反,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者,乙方可通知甲方中止该本专科的实践、实习,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本专科,经双方经协商可劝其终止实践、实习工作。
2)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学生违反乙方安全操作规程,并经相关部门鉴定,确是由学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学生本人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3)乙方合作企业根据甲方毕业生生源情况、专业设置,可以优先参加甲方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或到学校举办专场招聘会,甲方协助乙方合作企业做好招聘宣传工作并予以优先安排。
甲 方:成都工业学院 乙 方:成都工业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章) 计划财务处(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名) (签名)
项目联系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