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中心:
2017年年终对外报销时间、要求等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提前安排,并相互转告。
一、年终报销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二、报销要求:
1、请部门负责人通知并督促本部门有借款的人员及时办理报销业务,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结算。
2、凡是今年发生的业务原则上都在今年内报销。
3、12月22日后,计划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开展对外报销业务。因特殊情况必须发生款项支出的,请提前与计划财务处协商,在12月31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2月4日